人保部全总正研讨提高个人医保缴纳比例
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(下文简称人保部)和全国总工会(下文简称全总)正在讨论,‘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’中涉及医保基金管理和个人缴纳比例的问题。”参与制订该内容的人士日前向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透露,“讨论的问题重点是个人医保缴纳比例如何提高,以及医疗基金的覆盖面将继续扩大的问题。”目前我国职工个人医保缴存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%,此次管理层研讨的即这一部分。
记者了解到,鉴于医保的地域性,“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”中并不涉及调整缴费比例的具体措施,而是为地方政府的调整行为提供规范。
业内专家普遍认为,目前医疗保险覆盖人群的个人缴费比例偏低,在国家不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背景下,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将是解决医保覆范围、大病医保等棘手问题的良方,同时,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和企业的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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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医保缴纳比例或提高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0年10月28日发布,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在此之后,作为《社会保险法》制订和推广单位的人保部与全总一直潜心制订该法的配套规章。
“我们参与制订的配套规章就是要解决执行力的问题。”全总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,“目前主要制定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工伤条例。”
据透露,讨论中意见呈现最多的问题是,医疗保险中个人所缴纳的部分是否要提高,“目前还没有定论。”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。而就医保中个人缴存比例提高一事,参与政策制订的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未给予表态。
记者从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内部人士处了解到,此轮医改的目标是,将报销比例提高到50%,为参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,这就需要国家的投入进一步增加,个人的缴费水平也会有相应的提高。目前,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徼纳,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.5%,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的2%。
医改“十二五”规划指出,到2015年,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,这与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相比提高了80%。
个人缴费比例偏低制约医改
国家医改小组咨询专家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向本报记者表示,“几年前的情况是,新农合缴费只有20到30元,这只占到到个人年收入的1%,与多数国家相比,我们国家缴费比例偏低。”
而这种缴费比例偏低的现象也影响着医保的覆盖面,“一些人认为,按照医保政策,个人缴费与获得的补偿比例并不相称,即每年缴纳30元,却可以获得4000到5000元的医疗保险报销。”
一些地区的居民无法深刻认识到医保的必要性,甚至认为这样的回报 “与传销差不多,不敢相信,而最终放弃医保。”
不久前,国家发改委、卫生部、财政部、人保部、民政部和保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下限50%的大病医保,并且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越高。
“可以看出,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,一直在做加法。”人保部人士向记者表示,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。截至目前,全国参加基本医保的人数超过13亿,基本医保覆盖率超过95%。
“医保基金和社保基金有很大的不同。”刘国恩向记者表示,“社保基金存在亏空,但是医保基金则不会。”其中原因是,“医保基金的覆盖率比较高,但是不超过10%的人有大病对医保产生需求。”
据了解,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累计结存497亿,新农合基金结存500多亿,合计1000亿左右。即使如此,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,并非所有地区的基本医疗基金都有结存,随着大病医保推广和民众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提高,未来对医保基金的需求会越来越多。
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曾建议,适当提高参保人员的住院待遇水平,也可以采取阶段性降低企业缴费费率的做法,以减轻企业负担。